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城市房屋征收拆迁、农村房屋征收拆迁、企业厂房征收拆迁等有关的征收、动拆迁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业务范围
公房拆迁
私房拆迁
厂房拆迁
拆迁分割
拆迁继承
拆迁离婚
拆迁咨询
拆迁谈判
拆迁诉讼
强制拆迁
动拆迁指南
热点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电 话:086-21-68879992-811

Q Q:17281477

传真:086-21-68879993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动拆迁律师 上海动拆迁律师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主页 > 农村拆迁>沪〔崇〕征地房补告[2017]第005号 >

沪〔崇〕征地房补告[2017]第005号

时间:2018-6-22来源:房管局 作者: 作者点击:
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沪〔崇〕征地房补告[2017]第0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17]465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四至范围和面积:
 崇明区新河镇兴教村11队,兴教村盘西6队,兴教村镇南15队;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河椿路,南至规划唐家湾路,西至新申路防护绿带,北至新开河路。征收土地面积为 113286.2平方米。
二、征地范围内房屋补偿方案:
(一)居住房屋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产权调换。
(二)居住房屋补偿金额计算方法:
1、货币补偿或产权房调换的房屋补偿金额=(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单价+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房屋建筑面积。
2、易地新建的房屋补偿金额=(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单价+价格补贴)×房屋的建筑面积。
(三)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本征地范围“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元(人民币,下同)。
(四)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本征地范围“价格补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50元。
(五)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坐落及价格:
1、 崇明区新河镇新中路818弄富景名城,价格每平方米2050元。
2、 崇明区新河镇新开河路800弄绿舟星城,价格每平方米2050元。
(六)易地新建住房的土地坐落位置://
(七)签订房屋补偿协议的期限:
自征地房屋补偿方案批准之日起 20日为签约期限。
(八)共同举办企业非居住房屋补偿金额计算方法:
1、房屋补偿金额=房屋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其他补偿费用:
(1)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计算的费用;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九)其他房屋及设施的补偿:
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非居住房屋(除共同举办企业)以及其他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十)其他事项: //
三、被征地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人、房屋所有人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即 2018年1月8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新河镇土地管理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四、被征地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人、房屋所有人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 2017年12月14日前按征地听证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送达新河镇土地管理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五、《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崇明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 顾友达 联系地址: 新河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电话: 59689654 监督电话: 69626456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7年12月7日


— 1 —
http://www.lawyerlihun.com
. TAG: 沪〔崇〕征地房补告[2017]第005号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
(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动拆迁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沪ICP备09054781号   

关键词:动拆迁协议书 上海动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