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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困难户的保障补贴 ...
1、根据规定,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2、对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拟征地告知书》公布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过程中,对于开办公司企业的非居住房屋实行货币补偿,不予以产权调换方式安置。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房屋所有人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房屋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
钟涛律师认为,农村宅基地房屋面临征收拆迁的时候,宅基地使用权面积如何确定呢,是按照宅基地使用权证记载的面积,还是按照实际测量的面积计算? 根据上海市集体土地征收细则规定,被征地房屋补偿应当以合法有效的宅基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按户进行补偿。 ...
钟涛律师认为: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布确定后,宅基地使用人或者房屋所有人根据家庭情况,确定好补偿方案之后,与征地事务机构协商按照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协商签订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同时上报房屋主管部门备案。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地点、搬迁期限、临时安置过渡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
钟涛律师认为,根据上海市2011年的文件规定,区国土部门在征收集体土地依法报批前,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公布《拟征地告知书》,告知征地房屋补偿的政策依据以及本条第二款的要求,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日。 ...